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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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0年暑期放假的通知

日期:2020-07-16    点击数:     来源:

交校办发〔2020〕6号

各院(部)、处及有关单位:

根据校历和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0年暑期放假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生放假及开学时间

(一)放假时间

7月27日至9月11日。

(二)老生开学时间

1.本科生老生:报到注册时间为9月12日—9月13日,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2:30-6:30。

2.研究生老生:注册时间为9月12日—9月13日,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2:30-6:30。报到时间不晚于9月13日,具体时间由学院和导师自定。

(三)新生开学时间

本科生新生报到注册时间为8月30日-8月31日,研究生新生报到注册时间为9月9日。

(四)开课时间

9月14日各校区本科生、研究生同步开课。

二、学生报到注册安排

(一)老生报到注安排

老生缴费继续采用银行批量扣款、财务缴费平台缴费和财务微信服务平台缴费、校园一卡通圈存机缴费等方式,不再组织现场收费(具体方式由财务处另行通知)。

各学院应提前做好学生报到注册的准备工作,9月14日上午10:00前,务必将未按时报到注册的学生名单分别报教务处和研究生院。

学生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注册手续。因故未能按时注册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并向所在学院出具有关证明。逾期未注册且未办理请假手续者,按旷课处理。教务处负责将未按时报到注册的本科生名单转学生处及各相关书院,以便各书院掌握学生报到注册情况。

(二)新生报到注安排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20年本科生迎新工作的通知》(交校办发〔2020〕8号)、《关于做好2020年研究生新生迎新工作的通知》(交校办发〔2020〕10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学生集中军事技能训练工作的通知》(西交武〔2020〕2号)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确保2020年迎新工作、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工作正常进行。

二、教职工放假及收假时间

1.放假时间:7月27日至8月30日。

7月25日(星期六)、7月26日(星期日)上班;7月27日(星期一)、7月28日(星期二)调休。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工作和轮休安排,总的要求是不得耽误创新港平台建设、“科创月”活动筹备等各项工作,确保任务按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

2.上班时间:8月31日(星期一)。

3.8月31日(星期一)上午10:00前,请各单位将教职工报到情况通过学校OA系统部门邮箱报人力资源部办公室。

三、暑假值班安排

1.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情况处置,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及时传递信息,沟通情况。遇有紧急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妥善处理,不得延误。

2.为加快推进创新港平台建设和“科创月”筹备,与创新港平台建设、“科创月”筹备及师生服务相关的职能部门应做好创新港值班安排,为研究院提供业务办理、后勤服务、技术支持等各方面保障工作。

为方便师生和各研究院咨询办理业务,同时为值班人员创造良好工作环境,创新港假期值班工作统一安排在综合服务大厅。

3.7月26日前,各单位通过学校OA系统报送暑假值班表(登录OA系统首页,点击“2020年暑假值班表报送”,填写相关内容)。

4.暑假期间各单位值班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后勤保障部负责据此调整兴庆校区、创新港校区、雁塔校区、曲江校区、阳光小区班车的运行时间。

四、疫情防控相关事项

(一)做好师生离校报备及日常健康管理

1.各单位要组织师生做好离校情况报备,包括离校目的地、交通工具、行程路线、紧急联系人信息等。

2.提醒师生做好路途、旅途防护,避免前往或途经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游、出差。若遇突发情况,师生均须听从当地疾控部门安排并向学校报告。

确需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应向所在单位履行报批手续,在外期间做好个人防范,并在返回后按照疾控部门要求进行检测、隔离。

各单位及各位师生及时关注当地和国家疫情变化信息,及时按要求做好报告和健康监测。

3.加强日常健康信息管理。要求师生按时填报健康日报,有发热等异常情况及时报送。倡议师生形成健康居家生活风尚。

(二)严格校园场所及活动管控

1.暑假期间,因教学科研等需要确需开展的活动和会议,要注意做好疫情防控。省外人员进校参与活动,要及时向学校报备。各单位不安排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来校。

2.保卫处负责严格校园门禁管理,留校学生坚持“非必要、不外出”,校外人员及车辆入校严格执行报备制。

3.后勤保障部负责继续严格宿舍、食堂、浴室、文体活动场馆等管理。

五、其他事项

1.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本学期工作,谋划下学期工作;做好假期安全保卫工作,对本单位的水、电、门、窗等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检查,确保暑假期间校园安全;教育师生员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及暑假期间的安全意识。学工部、研工部和国际教育学院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暑假期间留校学生的管理,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2.学校资产公司所属单位、社会教育管理处所属单位、科教院、附属医院等单位的休假时间,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和工作需要自行确定。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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